秦都检察院

“检察蓝”用心呵护“花朵红”

法治周刊(B3) 文章字数:351 文章浏览数:
  本报讯(记者 吴红)去年以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创新,能动履职,聚合社会力量,奏响“三部曲”,用“检察蓝”用心呵护“花朵红”。
  该院与辖区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的办法》,依法规范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向纵深发展;与共青团秦都区委、咸阳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共同招募、培育司法社工,建立专业司法社工队伍,孵化和培育司法社工参与未检帮教,进一步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该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因家长监护不当而遭受侵害等问题,创建1+3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由检察官牵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通过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全面实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