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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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礼泉县法院叱干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引起的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3月,韩某驾驶的货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与张某违法超速驾驶的车辆相碰撞,事故造成韩某的货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同意给韩某维修车辆,但一直不肯支付维修费用,后韩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认为没有划分责任的情况下,自己并不是主要责任,不应当向韩某赔付。韩某则表示自己货车因为受损,长期不能营运,损失严重,要求张某尽快给付车辆维修费及停运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此后,承办法官多次做张某及韩某的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努力,张某最终同意给付韩某10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韩某也表示同意,案件画上了句号。(F)(2)